赵旭东,男,1959年生,山东省栖霞县人。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1982年自西南政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3-1994 美国密执安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自1985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民商法、尤其是法人制度、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方面的教学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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