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以立法形式确定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_立法动态_依法治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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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以立法形式确定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来源:新华网 / 作者:记者 崔清新 / 时间:2021-11-13 09:39:21 / 阅读:0


国家宪法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的节日


  新华网北京11月1日电(记者崔清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了这一决定。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决定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决定指出,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作出这一决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宪法宣传周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集中宣传活动从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

  2019年12月1日,由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主场活动在北京、上海两地同时启动,标志着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正式拉开帷幕。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2020年11月30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京举行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司法部机关,并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连接到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分会场。记者获悉,从11月30日至12月6日,各地各部门将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各具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

  2021年11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了《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2022年11月29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了《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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